6月28日下午,省新闻办召开《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有关政策解读,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孙邦平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习总在2019年新年贺词中专门指出,“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在十三届全国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工作报告,指出落实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完善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政策。年初,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以下简称《工作举措》),为解决我省部分退役士兵的基本养老、医疗困难提供了政策依据。
1.关于政策保障范围。政策适用于我省以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未参保和断缴问题。考虑到出现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的退役士兵主要是在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以前退役,按照当时国家层面确定的安置政策,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城镇义务兵等人员符合安排工作条件,他们中退役时选择由安排工作的部分人员,回到地方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属于政策保障范畴。
2.关于首次参保时间的认定。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这一对接了安置政策和现行社会保险政策,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这些人员的切身利益。
3.关于缴费年限的。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4.关于补缴年限的。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以按照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欲望情夜并免收滞纳金。
5.关于补缴责任主体。按照,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安置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6.关于单位和个人无力补缴的。政策,原安置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对个人缴纳部分予以补助。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
7.关于缴费基数的。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补缴时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当地执行,相应记录个益。
8.关于补缴手续的办理。本着就地就近、便于操作,让服务保障对象少跑的原则,《工作举措》提出,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等材料到原单位或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参保或补缴。原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需申请材料提交原单位;原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安排工作后与原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其他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仍按上述渠道申请办理。其他情况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提交原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由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接收申请材料,汇总提交原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会发布公告,明确受理申请的具体单位,退役士兵只需要向其中一个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9.关于补缴后仍达不到领取待遇条件的。政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服役年限,对符合保障条件对象断保情况予以帮扶援助,这体现了对退役士兵服役贡献的褒。同时,国家也鼓励退役士兵通过个人努力,充分享受国家普惠性的政策保障。
①达到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国家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年限。
②对服役时间短,相对年轻人员,政策明确要求各地通过教育培训、推荐就业、扶持创业等方式,帮助他们就业创业,以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险等问题。
③年龄偏大、扶持后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优先通过购买的公共服务岗位帮扶就业。
10.关于有关单位和退役士兵承担的义务。涉及到的单位部门和符合保障条件退役士兵也要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切实履行好和义务,有能力的要主动承担相关费用。符合保障条件退役士兵,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主动提出申请,特别是要据实提供参保信息,如果因为信息不全造成重复缴费,不仅不能提高待遇标准,还会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