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18日讯(记者 严万达 通讯员 李先志)“干部来得勤,我们脱贫有信心!”近日,蓝山县祠堂圩镇老婆源村76岁的詹孝清告诉记者,在驻村扶贫干部帮扶下,家里收入来源多了,自己还成了易地扶贫搬迁户,很快就能住进县城里的新家。这是蓝山县推动驻村干部作风大转变的结果。
以前有一段时间,蓝山县一些干部“驻村”不“住村”,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村里,驻村扶贫效果打了折扣。近年来,该县强化驻村干部管理,推行“2468”干部住村工作制度,即要求县处级干部每月住村2天、正科级干部4天、乡镇党委6天、乡镇干部8天。同时,要求驻村干部结合脱贫攻坚,开展系列走访活动,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真实情况,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为严明干部驻村工作纪律,县里念好督查“紧箍咒”,组织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到岗到位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在全县通报,并纳入个人和所在单位年终绩效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与惩的重要依据,以“硬”加“硬执行”确保驻村干部住得下、干得实。
新制度带来新变化。如今,在蓝山县,县乡干部带着生活用品下乡,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目前,全县55名县级领导、1753名干部进村入户,与43个贫困村、6879户贫困户结对帮扶,涌现了不少感人事迹。县驻浆洞瑶族乡枫木山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罗绪宏常年吃住在村,在他带领下,村里有了通村公,建了村级服务平台,还获得蓝山县驻东莞企业联合党委定点帮扶,首期16万元资金已到位。在驻村干部帮助下,全县43个贫困村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开办“扶贫课堂”300余场次、培训群众6000多人次,群众脱贫动力与能力大大增强。测你前世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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