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张家界站3月17日讯(分站记者 廖秋萍)3月16日下午,市委副、市长许显辉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有关问题。副市长龚明汉参加会议。
为规范农村村民建房行为,改善农村人居,建设与“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胜地”相匹配的美丽乡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张家界市实际,经市委、市同意,张家界市拟出台《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使农村建房做到“有规划引领、有审批程序、有标准图集、有技术规范、有美化、有巡查监管制度”。
意见中所称农村村民建房,是指村民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
在听取汇报后,许显辉指出,规范农村建房是贯彻城乡规划法,落实最严格耕地制度的需要,也是保障农村村民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在法律框架内推进,引导村民建房管理,逐步规范化、法制化的道。
许显辉强调,规范农村建房要把好规划关,做到规划引领,体制创新,强化保障,依法监管;要把农村建房和控违拆违、村镇建设等统筹考虑,为实现“两梦”同圆提供规划保障;要结合张家界实际,按照经济、美观、安全、特色的原则,尽快出台建房指导细则,为农民建房提供标准;要严格管控好沿城区、沿景区、沿公、沿水等重点区域的建房;加快体制和对农村建房的督察监管,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农村建房规范有序推进。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乡镇国土、建设、规划机构编制有关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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