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庸古城公司)报告,依据张家界市发展和委员会、张家界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转发下达张家界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张发改投资[2017]109号),大庸古城公司收到张家界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拨付的张家界市澧水风貌带建设项目资金2,060万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补助》的有关,上述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经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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