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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出行前意外受伤 找旅行社退款有点难

类别:张家界旅游 日期:2019-1-21 16:19:17 人气: 来源:

  测试我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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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曲井泉)旅游本是一件愉悦心情的事,但陈女士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原来,陈女士和几个朋友计划出国旅游,但她在出发的前几天意外受伤,不得不住院治疗。之后,郴州某旅行社在给她办理手续过程中的“拖沓”行为,更让她的心情跌入谷底。“行程马上开始了,再不的话,产生的费用谁来买单?”近日,陈女士拨打了市长公开电线)和本报新闻热线)寻求帮助。

  据陈女士介绍,她和朋友们本打算去往迪拜和埃及旅游,并于4月份先后两次将相关款项付清,定于5月6日出发。然而,陈女士却在5月2日进行户外活动时不慎摔伤,造成胸六锥体压缩骨折,无法跟团出游。意外发生后,陈女士的家人立即将情况告知旅行社,却迟迟没能等到回复。“5月4日,曾有旅行社工作人员来到医院了解情况,但没有对的进展予以说明。当时,旅行社没和我们签订任何合同,是不是就这样不了了之了?”陈女士说。

  对此,该旅行社的客服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陈女士发生意外时正值“五一”假期,旅行社工作人员已经放假,所以只能等到假期结束后再办理此事。“游客并不是在跟团出行期间受伤,旅行社去看望游客也只是出于对游客的一种关怀。”该经理告诉记者,由于陈女士报的是境外游,涉及到3个国家的多个部门,相关程序繁琐,所以会出现陈女士所说的“拖沓”现象,但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而对于“未签订合同”一事,该经理称,旅行社组团出游并不会和每一位游客都签订合同,而只是与其中一名代表签订。本次境外游,他们已与该旅游团的另外一游客杨女士签订了相关合同。

  针对此事,市旅游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认为,按照2014年最新出台的《旅游法》,旅行社方面应与每一位游客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而不是只与团队其中的代表签订。如果该旅行社未与陈女士签订合同的情况属实,相关部门将追究该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提出解除合同,将被扣除旅游费用总额的50%。“我们正在了解情况,并将对此事进行督办。”该工作人员表示。

  

关键词:郴州市旅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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