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依法对被告人钟为山等5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作出判决,该案是张家界市成立以来破获的最大数量贩毒案,被告人钟为山被判处死刑,被告人陈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减刑,其他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2016年10月中旬,陈建想通过贩卖牟利,经彭勇介绍欲向钟为山购买。2016年11月7日,陈建乘飞机到达成都市,经彭勇安排,周世庆驾车于11月8日晚赶到成都协助陈建,并与陈建住在同一房间。11月10日,钟为山请陈建、周世庆吃饭,钟彬在场,吃完饭后,钟为山驾车搭载陈建、钟彬、周世庆去银行,陈建下车取款,连同随身携带的现金先后给钟为山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36万元。钟为山与陈建经过商谈就价格达成协议,陈建于11月11日乘飞机返回长沙。当天下午彭勇驾车赶到成都,与周世庆、钟彬会合。11月12日晚,钟为山来到酒店告知三人快准备好,大约25公斤,并承诺将运至长沙市交给陈建后,按每公斤4000元的标准给三人支付好处费。11月13日上午,钟为山电话通知钟彬会面,将用两个纸箱包装的26公斤交给钟彬,钟彬将纸箱放在驾驶的小汽车后排。钟彬、彭勇、周世庆商量由周世庆驾车在前探,确认安全后彭勇、钟彬驾驶载有的小汽车再通过的方式运输毒品。
11月l4日凌晨4时许,彭勇、钟彬、周世庆三人抵达长沙市,彭勇、钟彬驾车将毒品交给陈建后入住酒店。随后,陈建发现毒品质量不好马上电话告知彭勇,彭勇要钟彬电话告知钟为山,钟为山答应赶到长沙市处理毒品。11月14日晚,钟为山乘飞机赶到长沙,与钟彬、彭勇会合,之后三人先后三次到陈建租住的房屋处理毒品。
2016年11月17日凌晨,在租住屋楼下陈建使用的小汽车旁,将陈建抓获,从小汽车中缴获净重4.996千克。随后,在陈建租住屋查获净重21.137833千克、净重485.119克、净重2.572克、净重6.349克。同日,将彭勇、钟彬、周世庆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为山、彭勇、钟彬、周世庆的行为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陈建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陈建、彭勇均系累犯、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钟为山、陈建贩卖毒品数量超过26千克,社会危害性特别严重,应依法。钟为山始终不供述犯罪事实,拒不,应该判处死刑。陈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所购毒品尚未流向社会,但其属累犯、毒品再犯,应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对其减刑。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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