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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2017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8日至8月20日

类别:张家界经济 日期:2017-8-9 19:32:46 人气: 来源:

  摘要:阜阳2017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8日9:00至8月20日17:00,缴费时间为8月25日17:00前,考试费按61元每科收取,2017年安徽经济师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暂行>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后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于8月8日9:00至8月20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

  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后,考生个人和省人事均进行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考生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15〕12,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按61元每科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考生于8月25日17:00前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详细核对报名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资格,报名时须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领取证书时需提供报名条件中所的材料,否则不予发放合格证书。对于虚报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对由于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省人事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10月31日16:00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以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上发布,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可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以网页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供社会免费浏览。

  经济(中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考生在作答前应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答题卡指定正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负责。

  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考生将任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经济(初级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机考)方式,考生应提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各市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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